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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凑数”影响上市,专利申请需提前布局!

2021-12-03 09: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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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开板以来,科创板无疑成为当下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焦点之一。知识产权作为科创板上市企业科创属性的重要体现,是信息披露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中,科创板上市对于企业发明专利数量存在要求——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需达5项以上、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包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但部分企业出于对专有技术采取技术保密的考虑,会选择在较短时间内对多项专利进行集中申请,最后遭遇上市委对其“专利凑数”的质疑。

案件分析

成都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提交上市申请,目前已经过上交所首轮问询,但由于该公司在2020年6月末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不足5项,而在其后不足一年的时间内便获得了9项发明专利,同时这9项专利均于2020年4-5月间集中申请,通过优先审查的方式,在提出专利申请后的6-11个月内获得授权,其“集中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及获取方式,引发上市委的特别关注,在首轮问询中上市委要求该公司答复其是否存在拼凑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的情形。

针对上市委的质疑,该公司答复其早期对于专有技术采取技术秘密的保护策略,后意识到专利的成功申请是公司长期技术积累成果的公开体现,有利于专有技术的保护及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对专有技术的保护策略有所调整,增加专利申请即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调整的手段之一。

特别提醒

该公司的答复是否能得到上市委的认可尚不可知。但不难看出,企业于上市前夕通过集中申请、优先审查而获得的专利权无疑会引起上市委的特别关注,以此种方式获取专利的企业可能存在拼凑专利以满足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的情形。

针对此问题,我们对拟上市科创板的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三点建议

建议一:专利申请要有布局规划。拟上市企业应注重专利布局及管理,在拟上市前三至五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即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团队,对企业进行专利分析、布局及管理;

建议二:企业在持续进行自主创新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技术形成及演进过程的记录和保存。在确因知识产权管理策略的变动而需上市前夕集中申请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不存在拼凑专利的情况;

建议三:科创属性评价指标除了对发明专利的数量要求在5项以上外,还要求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形成对应关系,而该对应关系的形成需要通过专利技术的实际应用情况和财务数据予以支持。上市前夕才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在短期内与主营业务形成对应关系较为困难。因此,在企业发明专利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尽可能避免在上市前夕集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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